在1989年的11月20日,聯合國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宣示將特別保護兒童的人權。並訂立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目前仍無法正式參與簽署,但我國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亦是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所制定。 最近一份兒童福利聯盟問卷調查資料: 2006年「兒童人權報告」結果已經出爐,結果顯示,我們還有許多地方,需要更加把勁努力改進。 賣玉蘭花的 本文瀏覽人氣: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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