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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3 ==BB 35w ==

齡產婦惟一生產方式--"剖腹生產"....宿命?!! 基本上,不只是剖腹生產,幾乎任何的醫療行為都是「兩面刃」——適當地使用可以保障病人的權益及健康,並且為醫療提供者帶來名聲和利潤;運用不當則不只是浪費醫療資源,還有可能會傷害到病人與新生兒。一般而言,台灣算是高剖腹生產率地區之一(>35%),剖腹生產術的發明,原意就是為了搶救胎兒。因此,若經由各項客觀評估,發現胎兒的安全受到威脅時,便應緊急施以剖腹生產,以保障胎兒的健全,即使對母體造成一些傷害如傷口感染等也是無可奈何的權衡之計。 正面態度而言,醫生視個別產婦之特殊性,盡可能提供一種以上對產婦以及新生兒利多於弊的醫療措施。任何的醫療行為皆有其風險性端有賴於醫療團隊臨場機智反正找出正確無誤的判斷。醫生如何兼顧醫德與醫術,實惟一門藝術。要說自然產或者剖腹產哪個好,皆有其優缺點,比較實無意義,重點是看整個療程ok不ok..有人是高齡產婦,妊娠期一樣順利,也是自然產。 完全性的前置胎盤,胎兒窘迫,臍帶脫垂,前置胎盤合併大出血,胎盤早期剝離等難產症兆,有人有一些潛在疾病因子(eg, 高血壓氣喘等...)醫生評估後覺得在產程時會被誘發進而影響新生兒與產婦的生命時,使用剖腹生產手術就是一項適合的醫療措施。。我醫研科一位研究員江博士她已經over 40y..因為個小豐腴,加上長期在研究單位下工作,沒有運動等等不利因素,醫生說一句台語玩笑話"你是人矮大胖又欠運動,用自然生方式只是無謂增加疼痛罷了,痛了很久還是得補那一刀"....所以她兩個小孩都是用剖腹生產(4000g以上剖腹生產健保會給付)。 另一位學姊34歲生bb,也是痛了兩天,仍只開2指,因為她的骨盆腔小,最後只好剖腹生。 所以''高齡因素''並非絕對必要決定只能剖腹生一途。即便甚至是(1)胎兒胎位不正(2)骨盆腔結構太小(3)(4)巨嬰-.4000g以上(5)母親的疾病風險(6)曾經剖腹產經評估過仍不適合剖腹產後陰道生產」(VBAC)者,也非絕對必要剖腹生。 回歸我先前一直要強調的觀念: 找一位風評好,並且可以跟您們良性互動、順利溝通的醫師,進行規則的產檢,相信醫師會為自己做最合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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